由于能源在地区分布上的差别,电网的构成也有所不同,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火电(包括核电)为主;另一类是以水电为主或水、火比例大致相当。根据我国各地区、各电网的具体情况,抽水蓄能电站适用于以下情况:
(1)以火电为主的、没有水电或水电很少的电网。如京、津、沪、苏、鲁、皖、冀、辽等8个省、市,近期水电装机比例都在5%以下,远景常规水电全部开发完成后,水电比例会降到2%以下。这些电网需要抽水蓄能电站承担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
(2)虽然有水电,但水电的调蓄性能较差的电网。如粤、赣、闽、湘、浙、琼、黑、豫、晋等省,都有不同比例的水电,但具有年调节及以上能力的水电站比例较小,枯水期可利用水电进行调峰,汛期水电失去调节能力,若要利用水电调峰,则只能被迫采取弃水调峰方式。在这样的电网,配备了抽水蓄能电站后,可吸收汛期基荷电,将其转化为峰荷电,从而减少或避免汛期弃水,提高经济效益并改善水电汛期运行状况,较大地改善电网的运行条件。
(3)沿海地区的省份,不但火电比例较大,而且还有核电站。如广东已有大亚湾核电站、浙江已有秦山核电站,辽宁、山东、福建等省正在筹建核电站。我国的核电站多是按基荷方式运行设计的,一则是为保证核电机组的安全,再则是为提高利用小时数,降低上网电价。为此,必须有抽水蓄能电站与之配合运行,如广州抽水蓄能电站与大亚湾核电站配合的成功经验。
(4)远距离送电的受电区。如我国正在实施“西电东送”工程,西部电源点和东部受电区之间的距离都在1000~2000千米甚至2500千米以上,除保证安全供电外,还应考虑经济效益问题。输电距离远到一定限度后,送基荷将比送峰荷经济,特别是电价改革后,上网峰谷电价差增大,受电区自然要求买便宜的低谷电,但不能解决缺调峰容量的矛盾。如在受电当地自建抽水蓄能电站后,可将低谷电加工成尖峰电,经济效益更好。
(5)风电比例较高或风能资源比较丰富的省(自治区)。如内蒙、新疆等自治区,已有一定比例的风电;还有广东、福建等省,目前风电比例不大,但计划筹建的风电场规模较大。这些电网配备了抽水蓄能电站后,可把随机的、质量不高的电量转换为稳定的、高质量的峰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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