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贵州电监办召开的贵州省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启动会上获悉,贵州电监办将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在人民群众用得上电、用得起电、用得好电方面加强监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用电问题。贵州电监办专员向海平、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耿立法、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帆、贵州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廖新和出席了会议,贵州电监办巡视员、副专员黄泽修主持会议。
贵州电监办专员向海平要求,要依法、依规开展本次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制定并逐步完善相关工作规划及保障措施,构建保障居民用电服务的长效机制。结合贵州省区域、地理、人文及电源布局、电网结构、居民用电特性等实际情况,在保障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生活用电服务的基础上,贵州电网公司及所属供电企业通过加大城乡电网建设投入,优化服务方式,规范供电市场行为,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推进行风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电权益的公共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供电服务。
贵州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廖新和表示,公司将按照贵州电监办和南方电网公司的工作部署,把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战略任务,突出“四个保障”(保障居民生活用电不随便拉限;保障居民生活用电按时计费和收费;保障居民生活用电质量,及时抢修电力故障;确保政府保障性住房及时送电)的工作重点,同时结合“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及今冬明春的电力保障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全力确保居民生活用电。
会议指出,本次专项行动将按照民生优先、依法监管、因地制宜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即:组织部署阶段(2011年10月25日至11月30日)、企业自查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检查督查阶段(2012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开展。一是对保障人民生活用电情况实施监管,确保居民生活用电正常供应,不得随意拉限;二是对保障性安居住房的用电报装服务情况实施监管,确保政府保障性安居住房及时得到报装接电;三是对居民生活用电收费情况实施监管,确保收费合法、合规;四是对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情况实施监管,确保居民生活所用电能质量;五是对保障居民安全可靠用电应急管理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在应急状态下的基本用电需要。此外,贵州电监办还将建立与行风纠风部门、消费者协会的沟通联络机制,共同维护居民用电权益,加强供电部门行风建设,严厉打击侵犯居民用电合法权益的行为。
会上,公司市场部发布了贵州电网公司供电服务承诺。
信息来源: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信息整理:www.topd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