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概况
中山供电局是广东电网公司下属大一型企业,担负着全市24个镇区的供电任务,供电面积1800平方公里;设有13个职能部门、7个二级生产单位,以及直接管辖24个镇区供电公司。截至2010年底,共有员工2960人,资产总额111.01亿元。
2010年供电量181.76亿千瓦时,售电量176.15亿千万时,最高负荷329.5万千瓦。目前,我局辖下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88座(其中500千伏2座,220千伏17座,110千伏69座),主变容量1972万千伏安,输电线路1878.894千米,客户数93万户。截止2011年5月30日,实现连续安全生产2637天。
2010年,连续7年捧得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奖,被授予“全国‘安康杯’竞赛示范企业”、“全国电力系统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称号,喜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第二届“全国文明单位”,局党委荣获“中国南方电网公司2009-201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2010年省社情民意调查中,中山供电局公众满意度得分83.5分,位居中山市公共服务指标第一位。
2010年,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供电可靠率为总抓手,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致力实现创建国内先进供电局目标。我局圆满完成了亚运会保供电任务,实现了“零失误、零差错、零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暨规范化建设工作,外审评级达到3钻水平;投产23项基建项目,500千伏桂山变电站荣获中国建设领域最高奖“鲁班奖”;扎实抓好施工现场管理和电网运行维护,积极落实防风防汛、迎峰度夏工作方案;科技创新工作硕果累累,220千伏三乡变电站数字化改造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获得南方电网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力做好错峰用电和优质服务工作,大力开展客户服务创新,“一站妥”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易通电”服务扩大到24个镇区;开展岗位规范化设置、管理人员定员分配工作,完成24个供电公司的规模划型;启动了农电体制改革,成立工作机构,完成了人事工作调研、农电人员情况统计、实物资产清查等工作。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有序推进。
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组织沿革
★迪光电力灯所(发电厂) 1912.1.1-1949.10.1
1912年,归国华侨严迪光先生投资在石岐建成迪光电力灯所(发电厂),开创了中山电力照明的历史。
★地方国营石岐发电厂1949.10.1-1961
1949年10月1日,石岐解放,“迪光安记电力灯所”由中山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1951年5月驻厂代表办理接管手续。1954年,电厂清理股权,呈上级批准,“迪光安记电力灯所”改为“地方国营石岐发电厂”隶属广东省工业厅领导,由石岐市政府代管。1961年石岐转入系统电网供电,同年石岐电厂停产。
★中山县电业公司1962.1.1-1963.1.1
1962年中山县政府组建中山县电业公司,由省珠江电业局接管。
★广东省珠江电业局中山供电公司1963.1.1-1971.1.1
1963年中山县电业公司与石岐发电厂合并成立广东省珠江电业局中山供电公司。属省直管企业科级建制,人、财、物由珠江电业局管理,干部属地方调配、委任。设经理1人,党支部书记1人,下设生产计划、财务、人保、行政、器材、营业(所)等股室,电力供应至珠海县,代表省局管理珠海供电所业务。
1965年9月18日中山供电公司和农排总站合并,股室增加农电股,营业所、车间列为生产单位。1968年农排总站恢复原建制。
196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下放干部,撤消公司经理制,成立革命委员会,设“革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管理机构分生产、政工两大组,行使股室一切职能。
★中山县供电公司1971.1.1-1981.1.1
1971年省成立佛山地区供电局,中山供电公司归佛山地区供电局领导,改为中山县供电公司(珠海县供电所同时升格为县局,归属佛山地区供电局领导)。原有股室不变,增设1名副主任,增设用电股。1974年又增设1名副主任,营业所改为供电所。
1978年经上级批准,撤消“革委会”,恢复公司经理制,设经理1人,副经理3人,党支部书记1人,原股室不变。1979年12月按粤组字[1979]44号文通知:省直属电力企业单位干部改为省管理为主(包括县的供电公司党、政领导干部)。
★中山县供电局1981.1.1-1984.1.1
1981年中山县供电公司改名为中山县供电局,设局长和党总支部书记1人,副局长5人,原有政工股改为人事保卫股。
★中山市供电局1984.1.1-1988.1.1
1984年中山撤县立市,改名中山市供电局,属市建制,设局长兼党组书记1人,副局长4人,原股室和生产单位不变,行政股改为办公室。同年3月广东省市管县(市)体制改革,撤销地区建立市,按行政区域划分成立佛山供电局,管辖南海、顺德、三水、高明县和中山市供电局。1984年9月中委[84]74号文明确提出:由省、佛山市有关部门条条管理的单位的干部任免,由其上级办理。1986年经市政府批准人事、保卫分设股室。
★广东省中山供电局1988.1.1-1994.9.1
1988年中山市升格为地级市,中山市供电局与佛山供电局分离,升格为地级供电局,直属广东省电力工业局领导,成立党的委员会,归属中山市党委基层委员会,中山市供电局随之正名广东省中山供电局,行政级别为正处级局。原有的股室、生产单位升为科级。
★广东省中山电力工业局(广东省中山电力工业总公司)1994.9.1-2002.3.8
1994年9月1日,按广东省电力工业局统一要求,为了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对地方电厂的监管力度,中山供电局更名为广东省中山电力工业局,同时成立广东省中山电力工业总公司,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原科室不变。为电力企业改制起到先导作用。
★广电集团中山供电分公司2002.3.8-2003.6
2002年3月8日,根据广东电力体制“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的改革方向,广电集团中山供电分公司在原中山电力工业局的基础上改制成立,是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同时,按照企业运作的模式,重新设置分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成立了职能部室及党群组织11个,二级机构8个,部门负责人改称经理。
★广电集团中山供电分公司2003.6—2004.12
2003年6月—2004年12月,广电集团公司中山供电分公司结合企业发展及生产业务需要,于2004年2月增设安全生产监察部及发展规划部。原规划建设部更名为工程建设部。调整后的分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由原11个职能部室(含党群组织)增至13个,二级机构原8个不变。部门负责人称为经理。
★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2005.3—至今
2005年4月,广东省广电集团公司已更名为广东电网公司。广电集团中山供电分公司为广东电网公司分支机构。按照广东电网公司统一要求,广电集团公司中山供电分公司更名为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单位名称变更后,办公地点不变。
根据工作需要,2005月11月,设立基建办公室。现全局职能部室及党群组织共14个,二级机构8个,部门负责人称为经理、主任。
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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